考研考场十大禁忌
1、迟到:迟于开考后15分钟入场,考生不得参加该科目考试。
2、携带违规物品: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资料、通讯工具(如手提电话、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3、走错考场或坐错座位: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0分钟,凭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)进入考场,对号入座,看错准考证号码或走错考场,会被监考老师误认为作弊、替考。
4、不按规定时间答题:抢考或拖延答题均属违规行为,考生应在开考信号发出后开始答题,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。
5、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:考生答题必须用黑色字迹钢笔、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,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,不得在答卷、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、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。
6、在准考证上涂写: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,否则会被视为作弊处理。
7、考场内喧哗:考生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、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活动,会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。
8、作弊行为: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旁窥、交头接耳、互打暗号或者手势,会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。
9、将考试用纸带出考场:考试终了时间一到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,并将试题、答题卡、答题纸(或答卷)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,考试用纸(含试卷、答卷、答题卡、草稿纸等)不准带出考场,否则会被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。
10、提前交卷后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: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一般不能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也不可再进场续考,也不能在规定的区域内交谈或逗留。